為降低登革熱及屈公病流行風險,請貴單位賡續辦理民眾衛教宣導及高風險場域環境管理,澈底落實防治工作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5月7日衛授疾字第1140200408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,本(114)年截至5月6日,累計53例登革熱及11例屈公病境外移入病例,感染地主要為印尼等東南亞國家。
三、國內已進入登革熱流行期,氣候條件利於病媒蚊孳生,請澈底落實各項防治工作:
(一)宣導民眾主動做好環境管理,澈底清除家戶內外孳生源,並於降雨過後再次巡檢;提醒民眾前往登革熱及屈公病流行地區做好防蚊措施,返國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,如出現登革熱或屈公病疑似症狀,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。
(二)請輔導本市醫療院所提高通報警覺,如有登革熱或屈公病疑似個案就診,請確實詢問並記錄旅遊史(Travel history)、職業別(Occupation)、相關接觸史(Contact history)及是否群聚(Cluster)等資訊,並評估適時使用
登革熱NS1抗原快速試劑。以早期發現登革熱潛在個案,介入防疫阻絕疫情在社區蔓延。
(三)參依登革熱及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,落實疫情調查、病媒蚊孳生源清除與查核、高風險場域列管追蹤、落實公權力等各項防治措施,並請強化跨局處之協調合作。
四、為預防登革熱、屈公病發生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2項規定,本市轄內公、私場所之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及住家室內外(含防火巷、開放空間、退縮空地、樓梯間、共同走廊、地下室、屋後溝、屋簷排水槽、防空避難設備及頂樓等)之積水容器,避免孳生病媒蚊或幼蟲。
五、有關登革熱及屈公病相關衛教資訊與最新疫情,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dc.gov.tw)參閱或下載運用。